NextTrade · 国际贸易单证与规则实务
DigitConnection 生态NextLab · 理论与政策NextTrade · 单证与规则NextFinance · 国际金融

国际贸易规则与法律框架/运输规则/Montreal Convention 1999

运输公约核心规则

Montreal Convention 1999

蒙特利尔公约

Convention for the Unification of Certain Rules for International Carriage by Air

国际航空货物运输的责任制度,整合了华沙体系。

制定 / 来源:国际民航组织(ICAO)版本 / 年份:1999(2003 年生效)
空运单单证页

管什么

  • 承运人对货物灭失、损坏、迟延负严格责任,免责事由限于货物固有缺陷、包装不良、战争、公共当局行为
  • 责任限额:每公斤 26 SDR(2024 年 12 月 28 日起;1999 年为 17,2009 年调至 19,2019 年调至 22,ICAO 每五年按通胀复审)
  • 航空货运单的功能与电子货运单(e-AWB)
  • 货损书面异议:损坏 14 日内,迟延 21 日内;两年时效

不管什么

  • 非缔约国之间的运输仍可能适用华沙公约或海牙议定书

实务要点

  • 航空货运单不可转让,信用证项下按 UCP 600 第 23 条审核
  • 高值货物可申报价值以突破限额

在交易流程中的位置

高亮的是本规则起作用的环节

涉及单证

点单证看它的字段、签发方与其他规则

相关案例

登记到本规则的判例与实务案例;判例解析栏目需授权账号

本规则暂无登记案例。

要点为教学导读,不复制正式文本;适用以机构正式出版物、合同约定与准据法为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