国际贸易规则与法律框架/运输规则/Hague Rules 1924
Hague Rules 1924
海牙规则
International Convention for the Unification of Certain Rules of Law relating to Bills of Lading
提单运输下承运人最低义务与免责的第一套国际标准,至今仍在部分国家适用。
制定 / 来源:布鲁塞尔外交会议版本 / 年份:1924
管什么
- 承运人义务:开航前与开航时谨慎处理使船舶适航(第 3 条第 1 款)、妥善管货(第 3 条第 2 款)
- 免责事项 17 项:航海过失、火灾、海上风险、天灾、战争、罢工、货物固有缺陷、包装不良等(第 4 条第 2 款)
- 责任限额:每件或每单位 100 英镑
- 货损通知与一年诉讼时效(第 3 条第 6 款)
不管什么
- 租船合同本身
- 装船前与卸船后的期间(钩到钩)
- 活动物与舱面货
实务要点
- 适航义务是首要义务,适航不能与免责事项之间的举证顺序是判例常见争点
- 美国 COGSA 1936 以海牙规则为基础,限额为每件 500 美元
在交易流程中的位置
高亮的是本规则起作用的环节相关案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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