国际贸易规则与法律框架/货物运输保险/Institute War Clauses (Cargo)
Institute War Clauses (Cargo)
协会战争险条款(货物)
Institute War Clauses (Cargo)
加保战争与敌对行为造成的货物损失,责任期间以水上运输为限。
制定 / 来源:伦敦保险协会 / LMA版本 / 年份:2009
管什么
- 战争、内战、革命、叛乱及由此引起的内乱或敌对行为
- 捕获、拘押、扣留、禁制(海盗除外)
- 遗弃的水雷、鱼雷、炸弹或其他战争武器
- 由上述风险引起的共同海损与救助费用
不管什么
- 陆上期间不承保:责任自货物装上海船起至卸离海船或到港后 15 天止
- 核武器、船东破产、迟延、绕航以外的一般除外
- 五大国之间的战争与核武器使用
实务要点
- 航线经过高风险水域时保费按航次单独核定,保险人可提前 7 天通知取消
- 买方付了战争险保费不等于免除共同海损分摊义务
在交易流程中的位置
高亮的是本规则起作用的环节涉及单证
点单证看它的字段、签发方与其他规则相关案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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