国际贸易规则与法律框架/货物运输保险/CIC 1981
CIC 1981
中国人保海洋运输货物保险条款
PICC Ocean Marine Cargo Clauses
中国保险市场的传统条款:平安险、水渍险、一切险三档,附加险与战争险、罢工险另列。
制定 / 来源:中国人民保险公司版本 / 年份:1981 年 1 月 1 日
物流与保险 →管什么
- 平安险(FPA):全损与列明意外事故造成的部分损失
- 水渍险(WPA):平安险加自然灾害造成的部分损失
- 一切险(All Risks):水渍险加外来原因造成的全部或部分损失
- 一般附加险(偷窃提货不着、淡水雨淋、短量、破碎等)与特别附加险
- 责任期间仓至仓,卸货后 60 天
不管什么
- 战争险、罢工险须另行加保
- 被保险人故意、自然损耗、包装不当、固有缺陷、迟延、市场跌价
实务要点
- 信用证要求 ICC(A) 时,中国保险人通常按 ICC 条款出单,与 CIC 一切险不完全等同
- 中国法下保险合同争议依《海商法》第十二章与《保险法》
在交易流程中的位置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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