国际贸易规则与法律框架/争议解决/UNCITRAL Arbitration Rules
UNCITRAL Arbitration Rules
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仲裁规则
UNCITRAL Arbitration Rules (2013 with 2021 Expedited Rules)
临时仲裁最常用的程序规则,也被多家机构采纳;与 UNCITRAL 仲裁示范法(各国立法范本)不是一回事。
制定 / 来源:UNCITRAL版本 / 年份:1976 · 2010 · 2013 · 2021
管什么
- 仲裁通知、仲裁庭组成、指定机构(appointing authority)
- 程序进行、证据、临时措施
- 2013 年纳入投资仲裁透明度规则
- 2021 年快速仲裁附录
不管什么
- 无常设机构管理,费用与仲裁员指定靠当事人或指定机构
实务要点
- 临时仲裁在中国内地的可执行性受限,中国当事人多选机构仲裁
- 示范法 1985/2006 是各国仲裁法的蓝本,香港、新加坡等采纳
在交易流程中的位置
高亮的是本规则起作用的环节涉及单证
点单证看它的字段、签发方与其他规则相关案例
登记到本规则的判例与实务案例;判例解析栏目需授权账号本规则暂无登记案例。
要点为教学导读,不复制正式文本;适用以机构正式出版物、合同约定与准据法为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