国际贸易规则与法律框架/争议解决/ICC Arbitration Rules 2021
ICC Arbitration Rules 2021
国际商会仲裁规则
ICC Rules of Arbitration
国际商事仲裁最常用的机构规则之一:仲裁院管理、审理范围书、裁决核阅、紧急仲裁员与快速程序。
制定 / 来源:国际商会国际仲裁院版本 / 年份:2021 年 1 月生效
管什么
- 申请与答辩、仲裁庭组成、多方与多合同仲裁、合并
- 审理范围书(Terms of Reference)与程序时间表
- 紧急仲裁员程序
- 快速程序:2021 年 1 月后签订的仲裁协议,争议金额不超过 300 万美元自动适用
- 裁决草案由仲裁院核阅(scrutiny)
- 费用按争议金额与仲裁院费率表计算
不管什么
- 仲裁地由当事人约定,未约定时由仲裁院确定
- 投资仲裁另有 ICSID 等制度
实务要点
- 仲裁地设在巴黎、伦敦、新加坡、香港的 ICC 仲裁均常见,仲裁地法决定撤销程序
- 远程听证与电子交换在 2021 版明确
在交易流程中的位置
高亮的是本规则起作用的环节涉及单证
点单证看它的字段、签发方与其他规则相关案例
登记到本规则的判例与实务案例;判例解析栏目需授权账号本规则暂无登记案例。
要点为教学导读,不复制正式文本;适用以机构正式出版物、合同约定与准据法为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