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成员一票(欧盟票数等于其成员国数)。一般决定简单多数;解释协定需四分之三多数;豁免需四分之三;修正需三分之二(涉及最惠国等核心条款需全体一致)。实践中几乎不投票。
Mechanism · 决策方式
表决
Voting
当协商一致不成立时,组织按什么规则计票。表决规则决定权力的分配方式:一国一票、加权投票、多数门槛与否决权。
重要性 多数国际组织写有表决规则却极少投票——正是「可以投票」这一威胁支撑着协商一致;理解表决门槛才能读懂为什么某些文本被刻意写得模糊。
各组织的做法
Across organizationsWTO世界贸易组织
依据:《WTO 协定》第九条、第十条来源 ↗
UN联合国
大会:一国一票,「重要问题」(和平与安全建议、选举理事国、接纳会员、预算等)需出席并参加表决者三分之二多数,其他简单多数;弃权不计入基数。安理会:程序事项 9 票;实质事项 9 票且常任理事国无反对票(否决权),弃权不构成否决。
依据:《联合国宪章》第十八条、第二十七条来源 ↗
ICA国际合作社联盟
国际合作社联盟在该机制下的具体做法面向会员。登录
会员代表大会、理事会与重大事项办公会各有出席门槛、通过比例与计算基数(分别见章程与重大事项决策制度),逐项核实,一个比例用于所有会议会出错。会议记录保留出席情况、所用规则与表决结果,决议明确承办人与完成要求。 案例手册补充:大会、理事会及常务理事会的出席门槛均记为2/3,普通大会决议与理事会决议采用不同通过比例。手册对修章、会费及委托计票的表述尚需原件核验,不能直接套用普通议案规则。工作建议:按议案列明会议机关、规则版本、应到与实到、可投票人数、计算基数、最低赞成票、投票方式及计票结果;弃权、回避、无效票分别记录。
依据:章程(2019)、重大事项决策制度(2020 年修订)来源 ↗
一国一票,但理事会决定与建议以「相互同意」通过;成员弃权不妨碍通过,只是该决定对其不适用。
依据:《OECD 公约》第六条来源 ↗
加权投票,与认缴股本挂钩;执行董事会日常以协商一致运作,投票权主要在增资与章程修改时体现。
依据:《IBRD 协定》第五条第三节来源 ↗
加权投票:票数 = 基本票 + 每 10 万特别提款权份额一票。重大事项需 85% 特别多数,因此持有超过 15% 投票权的美国事实上拥有否决权。
依据:《IMF 协定》第十二条第五节来源 ↗