信用证(Letter of Credit)
Letter of Credit
定义
开证行根据申请人指示,向受益人作出的、在相符交单条件下承付确定金额的有条件付款承诺;独立于基础合同(UCP600 Art.4)。
操作流程
- 申请开证 → 开证行开立并发送至通知行
- 通知行通知受益人;可加具保兑
- 受益人装运并制单,在交单期内向指定银行交单
- 银行审单:相符则承付/议付;不符则拒付(一次性通知)
- 开证行向申请人放单并借记/收取货款;银行间偿付
信用证结构要点
- 开证行与申请人信息、受益人信息
- 金额、币种、溢短装(若有)
- 贸易术语、装运港/地、卸货港/地
- 最迟装运日、交单期、信用证有效期与到期地点
- 所需单据清单(46A)与附加条件(47A)
- 费用承担(71B)与偿付安排
条款拆解关注点
- 转运/分批装运是否允许
- 第三方单据是否接受
- 检验证签发机构与检验时点
- 短装/溢装百分比与金额上限
- 汇票期限与付款方式(即期/远期)
不符点分析
- UCP600 Art.14 表面相符标准;ISBP 745 实务细则
- 常见不符:金额超支、迟装、迟交单、提单未表明承运人、保险比例不足
- 拒付后单据处理:等候指示/退单/预退单
风险点
- 软条款与信用证效力争议
- 单证不符导致拒付
- 欺诈例外与法院止付
- 汇率与单据币种不一致
常见错误
- 合同与信用证条款未对齐即备货
- 忽视最迟装运日与交单期的关系
- 发票描述超出发票或信用证允许范围
- 提单托运人/通知方与证不符